看懂用量、補擦與研究限制,再決定怎麼使用。
防曬專區2015 年一項研究讓 52 位參與者使用防曬乳、噴霧與棒狀防曬,量測實際塗抹量。三種劑型的幾何平均值分別為 1.1、1.6 與 0.35 mg/cm²。防曬棒在這項研究中的用量最低,但這不是所有產品的固定結果,也不是測試你手上那支產品的實際 SPF。
| 研究中的劑型 | 塗抹量幾何平均 | 如何解讀 |
|---|---|---|
| 防曬乳 | 1.1 mg/cm² | 這組參與者的用量結果 |
| 防曬噴霧 | 1.6 mg/cm² | 不能據此忽略吸入與噴塗限制 |
| 防曬棒 | 0.35 mg/cm² | 提醒用量問題,不能直接換算實際 SPF |
來源:Novick et al. 2015,PMID 25771707。本段依摘要整理,並非所有品牌的比較或評測。
SPF 測試以 2 mg/cm² 的用量評估產品。2007 年一項人體研究,讓 20 位受試者在背部使用同一個 SPF 4 配方,比較四種用量,發現該配方的用量與 SPF 接近指數關係。
來源:Faurschou & Wulf 2007,PMID 17493070。摘要範圍:20 人、SPF 4 配方、背部測試。
AAD 的一般使用建議是:對每個區域來回塗抹四次(four passes),之後再推勻。仍須看產品標示與實際覆蓋,不能把固定次數或「摸得到一層膜」當作每款產品都達到標示 SPF 的保證。
戶外活動期間,AAD 建議每兩小時補擦;游泳或流汗後應立即補擦。也要搭配遮蔭、衣物、帽子與防 UV 眼鏡。這些是一般防曬建議,不是證明防曬棒比其他劑型更好的臨床試驗。
來源:AAD:防曬棒與噴霧的使用方法。
| 使用情境 | 先確認的事情 |
|---|---|
| 全臉或大面積使用 | 能否足量、均勻覆蓋;若棒體不易塗勻,可選較容易推開的配方作基礎防護。 |
| 鼻樑、耳朵等局部補擦 | 不要遺漏曲面與邊緣;棒體表面也需按產品說明保持清潔。 |
| 眼周使用 | 看產品是否適用,避開眼睛與黏膜;棒狀不等於不刺激。出現不適先停用。 |
| 妝後補擦 | 確認是否仍能足量、均勻覆蓋,不把不沾手或不破壞妝容等同足夠防護。 |
| 改用防曬噴霧 | 注意吸入、風與火源限制;AAD 不建議直接朝臉部或口鼻噴灑。 |
沒有一個劑型能保證適合所有膚質。想比較噴霧,可回到主站的防曬噴霧使用指南;想釐清用量,可看防曬用量與 SPF。
一項 57 人研究用 UV 相機觀察防曬覆蓋,眼瞼與眼周的遺漏面積中位數約 14%,臉部其他區域約 7%。提供衛教後整體有所改善,但內眼角仍常被漏掉。
這支持留意眼周覆蓋與其他防護,沒有比較防曬棒與乳液哪個最好,也沒有證明任何棒狀配方都不刺激眼睛。
來源:Pratt et al. 2017,PMID 28968413。摘要範圍:57 人、UV 影像與衛教介入。
Narbutt et al.,PMID 30307614。依摘要整理,不能用來宣稱防曬棒有最高補擦依從性。
Hughes et al. 2013,PMID 23732711。研究有結果資料缺失等限制,不代表每位使用者都得到相同結果。
2023 年研究也彙整過往用量資料,並利用大型線上問卷估計防曬乳用量。問卷中的用量是依自陳資料估算,不能當作每位受試者的直接秤重結果,也不能據此推算防曬棒的 SPF。
Carrao et al. 2023,PMID 37898625。乳液用量問卷與歷史文獻整理,非防曬棒療效試驗。